为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招商引资工作评价体系,调动全县上下招商引资积极性,提高招商引资实效,根据省、市对外开放工作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区)。
二、考核内容
招商引资项目签约、落地建设、资金到位和工作完成情况,招商引资工作组织领导情况,投资项目服务保障等情况。
三、考核组织
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政府督查室、县招商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
四、考核时间
次年1月份考核上一年度全年招商引资工作。
五、考核细则
招商引资考核对象是承担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乡镇(街区)、县直相关部门,考核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考核管理进行考评,根据任务完成比例给予打分,对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区)的考核实行量化百分制,奖励得分另计。
(一)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25分)
计划签约项目进度情况(5分);已项目定期迎检情况(5分);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招商引资资料、相关报表及各类凭证情况(10分);项目投资进展情况(5分)。
(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完成情况和利用省外资金和实际利用外资情况(50分)
1.重大项目落实完成情况(20分);每签约1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加2分;每签约1亿元以上项目1个加5分;每签约10亿元以上项目1个加8分;最高分为20分。
2.省外资金项目和实际利用外资项目情况(30分);按照要求,经认证每报送省外资金项目1个加5分;每报送外资项目1个加10分;最高分为30分。
(三)招商引资工作组织领导情况(10分)
重点评估实行招商引资工作党政一把手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制度;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重大招商活动(5分);积极组织小分队赴外开展招商引资活动(5分)。
(四)投资项目服务保障情况(15分)
项目单位有招商引资年度工作计划;成立指挥部等专门机构负责协调项目推进;有分管负责人负责;有专人跟踪落实;实行无偿代理服务制;按合同约定,提供优质服务;定期会商解决问题,加快项目推进。
(五)奖励得分
在年度重大招商节会活动中,每签约项目1个,给引荐单位加5分;每落地项目1个,给引荐单位加10分。
六、考核方式
(一)考核组通过听汇报、看现场、审查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查看合同文本以及购买机械设备、办公用品、征地费、管理费及其它费用的银行支出票据等相关凭证。
(二)由考核组对各单位的项目逐个进行考核认定,依据本办法量化计分,按分数排列名次,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政府审定。
七、结果运用
(一)奖励。对各乡镇(街区)及县直各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招商引资工作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由县政府进行表彰。对考核分数前3名的,授予招商引资工作优秀单位称号;对考核分数第4—8名的,授予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参与度广、作出突出贡献、主动提供优质服务综合评价前3名的,授予招商引资综合服务优秀单位称号;对主动提供优质服务综合评价第4—8名的,授予招商引资综合服务先进单位称号。对获得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称号的单位及个人,参照《世界杯2022美洲预选赛直播 争取资金政策考核奖惩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鼓励社会团体及个人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对在引进重大项目过程中,起到主要引荐作用的组织和个人,参照《信阳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信政〔2017〕20号)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二)惩罚。对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完成后3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综合考评最后1名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负责人取消年度目标完成奖励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