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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杯2022比赛赛程 关于印发世界杯2022美洲预选赛直播 教育体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4

光政202257

 

 

世界杯2022比赛赛程

关于印发世界杯2022美洲预选赛直播 教育体育系统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大苏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区,商务中心区,火车站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世界杯2022美洲预选赛直播 教育体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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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杯2022美洲预选赛直播 教育体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科学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确保学校(含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下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教育体育系统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2 编制目的

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实现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持续优化,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完善,协同应对能力明显改善,全面提高县教育体育系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教育体育系统内发生的,危及师生生命安全、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教育系统乃至社会稳定,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事件。

1.5 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把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

2)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提高广大师生防范意识,落实预防措施,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因素及时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或指导下,组织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4)坚持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建立健全教育体育系统与各级各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充分依靠和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及队伍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教体系统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确保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高效应对。

5)坚持科学规范、依法处置。加强教体系统学校安全和应急管理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技术开发等,提高科技应用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6)坚持把握主动、正确引导。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按职责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教体系统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6 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涉及教体系统的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涉及教体系统的火灾、交通事故、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有毒有害气体及化学品引起的中毒、爆炸、危险品泄漏污染等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水、电、气、油等能源供应事故,各类大型群体活动军训、实习、参观等集体活动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影响学校稳定的安全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涉及教体系统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生活饮用水污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发生在教体系统或与教体系统直接相关、影响国家或地方政治及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极端暴力犯罪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5中考、高考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由教体系统组织的国家和省市教育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和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中考、高考期间发生的突发暴雨、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1.7应急响应分级

突发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级)、重大事件(级)、较大事件(级)、一般事件(级)。启动全县教体系统级、级响应由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同志决定,启动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级、级响应由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分管领导同志决定。响应分级依据《世界杯2022美洲预选赛直播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信阳市教育体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标准

1I(特别重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可能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舆论和政治影响。

2II(重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可能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舆论,产生较大的政治影响。

3III(较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的舆论影响,产生一定的政治影响。

4IV(一般):对个体造成损害,有较小的社会影响,一般不会产生政治影响。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对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分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世界杯2022美洲预选赛直播 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委、县信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和各乡镇(街区)为成员单位。

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发生突发性事件后,在突发事件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Ⅳ级突发事件由县政府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长,原则上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任现场指挥长;Ⅰ级、Ⅱ级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由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分管局长任现场指挥长,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任副指挥长。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

县校园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体育系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决定信息发布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四个工作组。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及时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指挥部。统一协调、组织、指挥学校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指导各地和学校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各类学校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收集全县教体系统事故灾难突发事件信息,适时向各乡镇(街及县直有关部门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突发的灾难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提出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通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等事宜;对一般灾难事故,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特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要尽快派员赴现场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年度分类统计。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及时收集系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各学校通报情况,提出学校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学校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措施;指导和组织各类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卫生事件;督促学校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学校紧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促各地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认真分析自然灾害对教体系统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建立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根据灾情拟定动用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数额和分配方案。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中考、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确认事件等级和事件类别;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决策;根据事件类别和事件登记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行动。

2.2.2 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协助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做好教育体育系统突发事件的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2.2.3 现场指挥部

做好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下达现场处置指令;现场调查突发事件原因。影响、后果等相关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根据现场情况协调指挥相关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执行县委县政府、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决策指令。

2.2.4 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负责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各级各类学校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排查、分析、研判全县校园安全风险点,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对全县校园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监管;加强全县中小学校日常防灾减灾和紧急避险宣传教育;加强对高考、中招等大型统一考试期间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防灾减灾和紧急避险的宣传培训,提高广大赴考师生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县公安局:负责处置涉校、涉师生的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极端暴力犯罪事件打击犯罪活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负责事发地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县应急局:负责处置涉及校园、师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类突发事件;对接事故信息向上级及时报告,参与或牵头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报道和有关信息的发布。

县司法局:负责提供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援助和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处置校车、运营车辆、交通基础设施事故造成的突发事件;负责修复突发事件造成的道路、桥梁损坏;为突发事件提供运输力量。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处置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医疗救援力量。

县信访局:负责全县涉及教师学生的涉访、涉诉情况收集,及时报送有关信息,负责处置涉师生信访类突发事件。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校园突发性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经费;负责提供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园重建、修复等工作经费。

县住建局:负责处置涉及房屋安全事故、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相关突发事件,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技术支持,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县气象局:负责全县气象灾害的研判以及气象预警发布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救援工作;负责火灾、交通事故、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有毒有害气体及化学品引起的中毒、爆炸、危险品泄漏污染等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负责其他涉校、涉师生突发事件救援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用电保障。

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通信保障。

各乡镇(街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现场处置,及时向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汇报。

3 监测预警

3.1 风险防控

1县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区)应当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所属范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县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检查。

2县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区)应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做好防范、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重大隐患和一些影响大、师生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立即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必要时,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于可能波及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

3县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区)要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和趋势分析。加强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日常管理,依法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县教育体育局要在每年年底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组织下一年度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5县教育体育局应加强对高考、中招等大型统一考试期间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防灾减灾和紧急避险的宣传培训,提高广大赴考师生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3.2 信息监测

县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区)要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监测,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突发事件常规数据库。

突发事件常规数据库包括:

1主要危险物质的种类、数量、特性;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及分布;潜在的重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类型及影响区域。

2)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的类型、影响区域及后果。

3)学校基础设施情况;常年季节性的风向、风速、气温、降水量等气象条件;师生人口数量、结构及分布。

4)应急力量的组成和分布;应急设施、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和分布;上级应急机构或相邻地区可用的应急资源。

5)可能影响应急处置的不利因素。

3.3 信息报告

1)事发地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和县教育体育局报送信息,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等有关情况。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含环境影响)、事件发展的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2)教育系统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相关学校要立即上报教育体育局,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教育体育局在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政府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各专项工作组要及时汇总上报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同时将政府领导同志作出的有关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到相关学校,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4 风险预警

1)确定预警级别。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教育体育局要依托有关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及时组织进行分析评估,研判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突发事件类别,确定预警级别;或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执行。按照突发事件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级、级、级和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级为最高级别。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2)发布预警信息。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分析评估结果,或有关主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的要求,按有关规定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学校内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相关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反馈接收结果。

3)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县教育体育局应当根据预警级别、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检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

③组织应急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

④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学校及教育系统治安秩序;

⑥报请县委、县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校舍、教学设备以及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⑦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或波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⑧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解除预警警报。当突发事件风险已经解除,县教育体育局应当按有关规定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涉及教育体育系统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教育体育局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2 指挥协调

1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特点和处置工作的需要,派出专门领导指挥人员、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同时事发地乡镇(街区)党委、政府应在指挥部指挥下参与现场应急处置

2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负责指导到事发地现场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现场协调指挥各有关部门、乡镇(街区)、学校、社会专业救援队开展救援,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发展趋势、评估事故影响并及时向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

3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处理指挥部的各项常规工作。

4.3 处置措施

4.3.1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结合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或者其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组织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心理抚慰等救助工作;

②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闭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必要时公安等有关部门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③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④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确保受灾师生员工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⑤启用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向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调用教学设备、用具以及其他应急物资;

⑥协调有关部门抢修被损坏的校舍、教学设施以及交通、通信、水电热气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教学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

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教职工和成年学生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教职工和成年学生提供相应服务;

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3.2 社会安全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①对可能影响师生情绪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和问题,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场,立即动员组织党员、班团干部、班主任、骨干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深入师生开展教育引导和必要的心理咨询工作,化解矛盾,稳定和疏导师生情绪;

②对师生参与社会群体性事件的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劝阻和带离现场;

③对严重危害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的突发事件,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要第一时间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④加强对易受冲击的重点单位、重要场所的警卫,在校园通讯、广播、有线电视、涉外区域等校园重要部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⑤封闭有关场所,对有关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相关校园或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⑥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水电气的供应进行控制,必要时依法对网络、通信等进行管控;

⑦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⑧严重危害校园和社会治安的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校园或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3.3 中考、高考突发事件

中考、高考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学校应根据事件分类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①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师生安全;

②对考试泄密等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补救

③对在考试中发生严重危害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或考试秩序的突发事件,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要第一时间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考试秩序

4.4 紧急状态

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危害,需要宣布部分学校或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的,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依职权决定;需要教育体育系统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提请政府依职权决定。

4.5 信息发布

1)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相关应对措施等权威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舆论。

2)相关权威信息要根据突发事件涉及或波及的范围和影响的程度等情况,通过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手机短信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相关校园网等发布。

3)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4.6 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学校应当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 恢复和重建

5.1 善后处置

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教育体育系统遭受的损失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资金、物资等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据善后处置的需要,有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街区)党委政府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协助相关司法机关对突发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5.2 社会救助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社会救济救助制度,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救助,逐步加大社会救济救助的比重。做好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及管理、拨发救灾款物等工作,必要时,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救灾捐助。

5.3 调查评估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特点,县教育体育局和属地乡镇(街区)要配合相关部门、有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及时向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提交报告。

5.4 恢复重建

1县教育体育局应当尽快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需要支持的,应当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请求。

2县校园安全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受危害或波及地区教育系统或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或协助提供资金、物资支持、技术指导和人力支援。必要时,县教育体育局可报请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或人员尽快修复被损坏的校舍、教学设施以及交通、通信、水电热气等公共设施。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县教育体育局应当组织有条件的学校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要建立健全应急预备队保障制度,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应急预备队要建立健全与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合作机制,适时组织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能力。加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应急能力建设,动员广大教职工以及成年学生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形成群防群治队伍体系。

6.2 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应把应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日常宣传、培训、演练、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县教育体育局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估。鼓励学校和师生员工参加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提供捐赠和援助。

6.3 物资保障

县教育体育局应组织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和应急处置及救援设施、装备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教育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及时供应。

6.4 医疗卫生保障

县教育体育局要做好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各学校与周边医院和当地卫生部门沟通协调,有机整合应急卫生资源,确保及时有效开展现场救治、防疫防病工作。

6.5 人员防护保障

县教育体育局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6.6 技术保障

县教育体育局应依法鼓励、支持具备相应条件的教学科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特别是职业院校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和应急管理专门人才的培养和科学研究,建设各类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不断提高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

6.7 基本生活保障

县教育体育局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师生的基本用水、用电等安全和衣食住行的基本需求。

6.8 公共设施

县教育体育局统筹规划安排各类学校应对突发事件所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教育设施规划要适应学校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学校建筑物设防标准应高于当地一般建筑物。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协调下,指定或建立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满足学校及周边社区综合避难需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等保障工作体系,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评估与修订

7.1.1 预案评估

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7.1.2 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级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7.2 宣传教育

1)县教育体育局要组织安排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培训、课题教学、校园电视、广播、网络、专栏、黑板报、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安全展览、文艺演出等形式与途径,广泛宣传应急知识与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等,增强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2县教育体育局应加强对高考、中招等大型统一考试期间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防灾减灾和紧急避险的宣传培训,提高广大赴考师生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7.3 预案演练

县教育体育局要组织安排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利用每月的全市安全日开展预案演练,切实增强全县师生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8 责任奖惩

8.1表彰奖励

对重视应急工作、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应急科研,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救援等环节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8.2 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预防、预警、处置、救援以及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附则

1)本预案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教育体育局根据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3)本预案自发之日起实施。

政策解读:《世界杯2022比赛赛程 关于印发世界杯2022美洲预选赛直播 教育体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